【司法方案】榕城区司法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0 09: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区司法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办公室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委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榕城区司法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榕城区司法局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工作方案


区司法局创建广东省文明

城市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城区全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根据揭阳市榕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榕城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分工表>的通知》(揭榕文明委[2016]4号)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胡春华书记莅揭调研重要指示和在粤东三市调研检查“三大抓手”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抓落实、促发展,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全面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全区提升文明程度,形成城市、街道、村居文明创建全覆盖,为全面贯彻落实“两大战略”、推动我区振兴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系列活动,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烈氛围。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水平,提升城乡群众的文明素质,实现城市、街道、村居人文美、风尚美、环境美、文化美,达到“经济繁荣、政治清明、风尚良好、科教领先、文化发达、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管理先进、社会和谐”的目标,树立榕城良好形象。

三、工作思路

按照“条块结合、分头落实、分项检查、统一评比”的工作方针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对我局创建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实行部门实施,形成“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各扬优势、联动推进”的格局,确保完成创建省文明城市任务。

重点发挥我局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能优势,为着力打造“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村居”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组织保障

成立局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侯奕谋,副组长谢跃莉,成员由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跃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云青同志兼任,成员由陈燕珊、陈婉绪、许剑新、许蓝燕、各街道司法所负责同志及宣教股其他同志组成。

五、工作要求

按照区文明委《关于印发榕城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分工表>的通知》(揭榕文明委[2016]4号)提出的任务要求和分工方案,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建设法治榕城。积极启动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个规划,大力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个有利时机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榕城普法网宣传平台的作用,着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继续做好12348”法律专线电话咨询解答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增强“12348”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保证“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畅通。

(三)深入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基层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排查、调处和化解群众矛盾,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发动阶段(20166月至20168月)

(一)调研制订我局关于创建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二)召开全局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会议;

(三)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形成我局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69月至20174月)

(一)局按测评基本指标组织实施。结合我局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工作,尽快形成抓宣传、抓教育、抓建设、抓整治、抓管理、抓督促等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局面,落实创建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和督查制度。

(二)在实施过程中,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完成测评体系中的基本指标要求,并按照要求,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在全局掀起创建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迎检阶段(20174月至6月)

(一)4月,我局按照测评基本指标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测评方法”要求做好汇报材料准备。

(二)5月至6月,根据自查自评情况,进一步调整计划,总结创建成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三)7月至9月,准备迎检资料。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710月至12月)

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工作。

七、加强领导

局机关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舆论宣传,确保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顺利开展,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我局将对此次创建活动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建议,帮助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正确处理好活动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做到以活动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学习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文明创建过程中,要注意规范完善资料积累,按局文明创建办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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