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赞皇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4 12:30:09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县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步伐,落实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和城市品位,切实改善县城人居、生态和景观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赞皇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赞皇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县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步伐,落实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和城市品位,切实改善县城人居、生态和景观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功能完善、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县城绿地体系。根据《河北省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载体,以建设生态优美、卫生文明、环境友好、充满活力的新赞皇为目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同步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实现“绿色崛起、建设美丽幸福新赞皇”的目标,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运行格式,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形成“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以街道绿化为骨架,以单位、庭院绿化为补充,以公共绿地建设为亮点”的城市绿化体系,切实改善县城生态环境,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努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生态宜居、和谐赞皇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2016年底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2017年完成省级园林县城验收。

三、创建指标

()综合管理

1、成立创建指挥部,制定创建方案并实施。

2、设立独立管理机构。(否决项)

3、财政列支“县城园林绿化专项资金”。

4、编制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实施(否决项);合理划定实施县城绿线。

5、绿化各项制度健全。

()绿地建设

1、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0%(否决项);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否决项)。

2、公园绿地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合理布局,减灾避险、公共饮水等设施齐全。

3、建成一座10公顷以上的综合性公园(否决项)。

4、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95%,达标率≧80%(主干道绿地率≧20%,次干道绿地率≧15%),建成两条以上的省级园林式街道。林荫路(绿化覆盖率≧90%)、林荫停车场(遮荫面积≧30%)推广率≧50%

5、全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小区比例≧40%(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0%),县城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6、大力实施县城环境绿化,打造厚绿量、多层次、多色彩的生态宜居县城,努力构建县城防护林体系,全面完成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绿化整治改造。防护绿地实施率≧70%,生产绿地≧2%,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7、编制完成《赞皇县绿道绿廊规划》,建成总长度不低于10公里的绿道绿廊。

(三)生态环境

1、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310天以上;水环境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地表水水质达到Ⅳ类以上。

2、完成县域物种资源普查,县城园林植物不低于100种;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划定实施县城紫线。

(四)市政设施

1、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否决项);完成《水源地保护规划》。

2、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不低于申报年份前一年全省县城平均水平(否决项);污水处理率不低于申报年份前一年全省县城平均水平(否决项);处理水质达到Ⅰ级A标准(否决项);处理费收缴率≧90%

3、燃气普及率≧95%;道路完好率≧90%;县城道路亮灯率≧95%;供热计量改革完成改造及年度收费目标;实施雨污分流;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编制完成《县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五)县城管理

1、建立县城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环境整洁、广告牌匾规范、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现象,交通秩序良好。(否决项)

2、建成一条以上标志性景观路;数字化城管建成并运行,结案率≧80%

四、任务分解

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标准高、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全县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实现创建目标按时完成。按照《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综合管理

1、设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创建指挥部

1)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县城绿化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2)协调、指导、督促县城园林绿化和创建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完成时限:20163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2、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政府职能分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能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的全额事业独立管理机构。

完成时限:20163

责任单位:县编办

3、资金保障

1)县财政预算中列支“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保障绿化建设和管理经费;

2)按照《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保障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经费;

3)近3年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经费落实并逐年增加且凭证齐全。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

4、规划编制

完成《赞皇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及评审工作,并严格执行。

完成时限:20163

责任单位:住建局

5、绿线管理

依据《赞皇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向社会公布并严格实施。

完成时限:20164

责任单位:住建局

6、制度建设

1)制定《赞皇县城绿化管理办法》和《赞皇县城绿线管理办法》,并颁布实施。

2)制定《赞皇县城道路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赞皇县城绿化、公园、广场、游园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及《赞皇县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办法》,赞皇县古树名木、园林绿化管理等办法;近三年全民义务植树安排方案。

完成时限:20165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住建局

(二)绿地建设

1、统计、归档

按要求及时收集、上报创建工作各项数据资料,统计归档赞皇县建成区2015年、2016年、2017年各类绿地台账、绿化普查分析报告、建成区范围图。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住建局

2、公园建设管理

1)现有公园、游园、绿地提升改造

①石臼山公园升级改造:按设计要求,进一步优化广场服务设施及标识,推进重点部位绿化升级,打造精品公园。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②儿童公园升级改造:总面积1万平方米,按设计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部位的绿化提档升级,并在各个活动区内增加相应的游乐设施。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③唐相街绿地:总面积0.14万平方米,按照“乔灌结合、品种丰富、色彩鲜艳”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④槐河路西延游园:总面积0.1万平方米,按设计要求进行修缮和补栽,增植彩色树种。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⑤文化广场:总面积0.4万平方米,绿地面积0.2万平方米,按设计要求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植物品种,形成亮点。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文化教育局

2)新建公园、游园

①水上公园一期:位于滨河路与唐相北街交叉口西南侧,规划面积6.3258万平方米,该公园的设计以自然体验和文化特色为载体,依托现状地形打造城市中的山水公园,为不同人群提供优雅、舒适的休息空间。

完成时限:201610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201610月底前完成建设)

②龙门游园:位于滨河路与石臼山街交叉口东北,总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绿地与滨河路相连,内设较大面积的林荫广场;绿地北侧为现有河道,结合3米宽游路,使整个绿地贯穿起来。

完成时限:201610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201610月底前完成建设)

③坛山公园:位于滨河路与五马山路交叉口西侧,总占地面积13.903万平方米,公园中有硬质景观系统、地景系统和植物景观系统,景观优美。

完成时限:201610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201610月底完成建设)

④万坡顶遗址公园:位于坛山路与万坡顶街交叉口西南侧,总面积5.02万平方米,利用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万坡顶遗址,宣扬赞皇“千年古城”的历史文化。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5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81日前完成设计及招投标,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⑤西环公园:位于京赞线东,嶂石岩路北,面积5.53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77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10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设计及招投标,20177月底前完成建设)

⑥水上公园(生产绿地部分):位于槐河路西延北、京赞线东,参照公园标准对现有生产绿地进行改造,面积5.6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10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76月底前完成建设)

⑦森林公园:位于滨河路南侧,龙门大街以东、坛山公园以西,面积1600亩。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5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⑧南环公园:位于通府街东、嶂石岩路南,面积4.5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10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76月底前完成建设)

⑨槐河县城段水上自然公园:实施截潜流工程,打造自然水面,建成县城居民亲水、休憩的好去处。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水务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⑩水上公园(游园绿地部分):京赞路东、槐河路北三角地带游园:面积0.76万平方米,设计以植物景观为主,局部设置微地形,做到配套景观设施完备。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10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里桥东、嶂石岩路南侧绿地:面积0.24万平方米,整理现有地形,建成以观赏为主的带状绿地。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7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石臼山路中段东侧、坛山路路南30米处绿地:面积0.225万平方米,利用高压走廊下的现有土地,建成以观赏为主的绿地。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

通府南街与京赞线交汇处游园,面积2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7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3)县城出入口绿化

①提升县城东出入口形象,完成五马山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周围绿化建设。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20176月底前完成建设)

②县城西出入口:在曲江村西建设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游园。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20168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4)道路绿化

对县城现有主次干道、分车带、行道树、便道花池等绿化设施、树木及绿篱植物进行整修、完善和补植,做到主次干道行道树规格一致,树池整齐划一,分车带植物配置合理,道路绿地中没有黄土裸露和缺株断带现象,达到“一街一特色”的效果,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其余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重点整治槐河路、龙门大街,2016年完成省级园林式街道创建。

①槐河路(县标至武装部西墙):全长1700米,按照“乔灌结合、品种丰富”的要求,建成景观优美的园林式街道,绿化面积达到1.19万平方米,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效果。

完成时限:20163月底完成设计,201612月完成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②龙门大街:全长1613米,按照“乔灌结合,以乔为主,草花搭配”的要求,建成园林式样板街道,绿化面积达到1.13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63月底完成设计,201612月完成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③太行路:全长2900米,按照“乔灌结合、草花搭配”的要求,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63月底完成设计,201612月完成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④治平寺街、石臼山路北延、状元街、坛山路、通府街、唐相街、育新街、健康街、万坡顶街、大斜街等10条街道:对绿化苗木及时进行修缮和补栽。

完成时限:20166

责任单位:住建局

⑤五马山路(花林岗至县标):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宽厚度、多色彩的绿带,形成亮点,打造靓丽风景线。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交通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交通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⑥石臼山街(县标至兵营门口):按照设计要求,增加绿量,建成绿带。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⑦嶂石岩路(兵营门口至曲江道口):按照设计要求,打造旅游景观带。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住建局201612月底前完成建设。)

⑧京赞路县城段(通府街交叉口至滨河路):两侧各建设平均不低于20米、以乔木为主的防护林带。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赞皇镇、交通局、住建局、林业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20176月底前完成建设)

⑨太行路东段(东环路至北沟桥):全长560米,两侧栽植行道树。

完成时限:20166

责任单位:住建局(赞皇镇做好地方事务,工商局做好商户工作,住建局20166月底前完成建设)

⑩林荫路建设:结合道路绿化提档升级,将槐河路、龙门大街创成省级园林式街道并同时将太行路东段(石臼山街至龙门大街)、槐河路西延(武装部西墙至京赞线)、石臼山街、滨河路、五马山路、嶂石岩路建成林荫路,保证林荫路推广率≧50%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住建局

5)林荫停车场建设

①县汽车站两侧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交通局

②县标南侧月亮湾西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

③文化广场内东西两侧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宣传部

④见守村五马山路南侧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

⑤通府街赞皇中学对面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

⑥槐河路沿街各单位建设5处停车场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6)绿道绿廊建设

编制完成《绿道绿廊规划》并实施。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

7)居住区绿化建设

要下大力抓好居住小区的绿化工作,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居住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馨苑小区、阳光水岸、翰林官邸、盛世新城进行绿化升级,采取多种形式增植补绿,2017年完成省级园林式小区创建;唐城、文昌府邸小区2016年完成市级园林式小区创建。

完成时限:20178

责任单位:住建局、街道办

8)单位绿化建设

县直各单位、赞皇镇、街道办要狠抓绿化工作,赞皇宾馆、赞皇中学、电力局、残联、环保局、地税局采取屋顶绿化、见缝插绿、退硬还绿、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增植补绿, 2017年完成省级园林式单位创建;移动公司、公安局、职教中心、县医院4家单位2016年完成市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沿街单位实施拆墙透绿,槐河路两侧沿街单位在2016年底前必须完成拆墙透绿和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庭院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赞皇镇、街道办

9)开展群众义务植树活动

以环城通道绿化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在85%以上。

完成时限:20165

责任单位:住建局、林业局、交通局

10)防护林绿化建设

按照《赞皇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沿京赞街、主城区外环路、槐北新区北外环外侧建设宽度为2050米不等的县防尘、隔噪声绿化带,形成县城外围生态绿色屏障,20176月完成总工程量的75%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及相关乡镇

11)生产绿地

①东大街西侧、太行路南、嶂石岩路北生产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林业局(赞皇镇20165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林业局201612月底前完成苗木栽植 )  

②国有公私合营苗圃场:位于京赞线东,面积13.5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林业局(赞皇镇20165月底前完成征租地,住建局、林业局201612月底前完成栽植)

12)绿色校园

大力开展绿色单位、庭院、校园创建活动,建成区内各单位、庭院、校园采取破硬还绿、见缝插绿的方式,能花则花,宜树则树。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文化教育局

13)小街巷绿化:绿化工作向小街小巷延伸,见缝插绿,能绿化的尽量绿化。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街道办

14)街村绿化建设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东街村、南街村、西街村、北街村、南关村、曲江村、见守村、东石家庄村等8个城中村,要在主次干道两侧或接近主次干道位置因地制宜按相关标准建设一座社区公园,为村民和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闲环境。同时鼓励村民利用房前屋后、废旧宅基地、边角坡地进行绿化建设,提高县城绿化覆盖率。

完成时限:20176

责任单位:赞皇镇

()生态环境

1、大气、水环境治理

1)充分保护合理利用城市湿地、河湖水系,采用生态驳岸和筑底,绿化效果良好,退污还清,独具特色;

2)地表水水质到达Ⅳ类以上。良好天气不低于310天。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务局(环保局负责提供大气环境监测报告及监测台账;环保局、水务局负责水环境保护和利用并提供地表水水质监测报告)

2、植物多样性保护

1)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植物物种资源普查,完善相关数据文件;

2)注重乡土树种应用,城市园林常用植物不低于100种。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林业局、住建局(林业局负责县域植物物种资源普查,住建局负责落实县城植物品种数量)

3、县城历史风貌保护

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城市紫线,并严格实施。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文化教育局

(四)市政设施

1、县城供水保障

县城供水普及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编制完成《水源地保护规划》并执行,完善相关数据文件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水务局

2、污水处理

处理率不低于申报前一年全省县城平均水平;处理水质达到Ⅰ级A标准;污水处理费收缴费不低于90%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工业区管委会

3、城市排水建设、燃气普及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供热计量改革、景观照明

实施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燃气普及率不低于95%;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申报年份前一年全省县城平均水平,推行分类收集;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0%,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完成省政府供热计量改造及收费年度目标任务;主次干道亮灯率不低于95%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

4、环境卫生设施

编制完成《赞皇县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实施;建设公厕和其它环卫设施,增加设置,达到标准要求。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赞皇镇、住建局(住建局负责20165月底完成《赞皇县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公厕选址,201612月底完成公厕建设及环卫设施购置安装;赞皇镇负责20166月底完成征租地工作,并保证场地能顺利施工)

(五)城市管理

1、县城容貌管理

1)建立县城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环境整洁、美观、无脏乱差现象;

2)广告、牌匾与标识规范,施工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围挡做业;

3)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

4)交通、停车秩序良好,泊位标定清楚,车辆停放有序。

完成时限:20169月完成,并长期保持高标准状态

责任单位:住建局、工商局、交警大队

2、县城景观建设

1)加强县城设计和景观整治,对车站、广场等重点部位、重要节点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县城景观亮点;

2)规范户外广告审批管理,建成一条以上体现地域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街道,大型公建、高层建筑、标志性建筑全部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县城夜景特色明显;

3)充分利用县城周边山体、水系等自然资源,打造山水特色县城。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

3、城市数字化管理

管理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案件按时结案率达到80%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

(六)宣传报道

制作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片,并在县城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201612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化教育局、住建局

(七)公众满意度测评

要强化县城建设和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公众对县城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完成时限:2017

责任单位:宣传部、赞皇镇、街道办、住建局

五、实施步骤

我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35日—2016325日)

制定《赞皇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成立赞皇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赞皇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创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325日—201612月)

赞皇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创建任务,并充分利用今冬明春的最佳时段,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做到阶段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创建办要按照《河北省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技术报告起草、档案收集和统计数据的修订工作。要对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督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确保2016年春季绿化工作结束后,县城绿化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三)自查提高阶段(201612--20173月)

县创建办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照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初步检查验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查漏补缺,迅速整改到位。聘请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县进行技术调研,视察指导,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提高。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7年底)

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有关材料整编、汇报等工作,完善相关资料文档收集等,迎接省对我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力争2017年底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赞皇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县委书记冯立业任政委,县长王涛任指挥长,人大主任陈印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宫国恩、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大雷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四大班子其他领导任副指挥长,县住建、交通、林业、赞皇镇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综合资料组、综合执法组、督查考核组、宣传报道组组成,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张文兴同志担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二)严格责任落实。赞皇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要明确创建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将创建工作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相结合,对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支持保障。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创建工作进度要求,定期开展督查,并予通报。县电视台、《今日赞皇》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创建专栏,进行跟踪报道,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正面宣传;对影响创建工作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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