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江源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6 17:20:06 来源:网友投稿

江源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切实把我区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生态环境良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江源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江源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江源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切实把我区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文明水平提升的生态江源,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下简称生态区)创建工作。生态区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区级行政区域。生态区是地区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魅力江源”为总揽,以推进主体功能区为基础,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前提,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消费模式为关键环节,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以完善生态文化推广体系为依托,以完善制度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新江源。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分步实施、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力争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趋于稳定,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上级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产业结构、人口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基本适应,资源产出率明显提高。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基本形成,人均生活用能用水明显降低。生态文化推广体系全面覆盖,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体系有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建立,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比较完善。争取到“十三五”末期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四、重点工作

(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年内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现已招标。制定对应管控措施。同时,对接主体功能区建设有关政策措施。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工程。

(二)实施生态建设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实施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制度,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的管护力度。建设布局合理、类型齐全、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开展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建设标准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区,严格管护标准,建立标准化保护管理制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山体生态恢复、水系生态恢复、森林生态恢复、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湖泊修复工程等;建设生态利用工程,发展林下资源经济、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医药健康产业、矿泉水产业、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生物化工产业;打造特色生态示范创建模式,开展人居生态创建、田园生态创建、采矿业生态创建、产业园生态创建、连廊生态创建。

(三)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制定行动方案,以强化管理手段为重点,逐步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主要实施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筑及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治理、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和其他固体废物、控制城市建成区燃烧散煤污染等项工作。

(四)实施清洁水体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全力整治城市生活污染,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启动区域中心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全区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彻底解决渗滤液污染问题;开展各镇(街)、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工作。对江河沿岸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城镇、乡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处置工作。加大管控力度,严厉整治向河道内倾倒工业、建筑施工、生活垃圾的行为和河道挖沙及其他形式的作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做好粪污治理不达标场户的执法监督与关停工作。加强畜禽屠宰场排污治理设施建设;强化工业企业废水达标综合整治。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完成达标排放任务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措施。

(五)加强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一是研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发布评价结果。建立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正岔河、大阳岔河、浑江上游等重点江河流域和湖泊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措施,建设生态屏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三是启动自然生态空间和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四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有机整合和利用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系统平台、林火监测预警体系、防火指挥应用平台、检疫性有害生物预防除治体系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森林资源、主要河流水质、重点饮用水源地、区域中心空气、重点区域噪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系统。

五、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创建生态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

20168月—10月,区、镇(街)两级同步编制生态区、镇(街)规划。

201610月,申请省、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分级对规划进行审查论证。

201611月,区、镇(街)分别将规划(草案)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在上述期间,为了不影响创建工作进程,要同步按照生态区指标要求,开展生态建设行动、清洁空气行动、清洁水体行动等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

201610月—202010月为全面建设实施阶段。

1.区、镇(街)根据规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各责任单位按照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办公机构全面协调全区的创建工作,定期会商,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2.我区争创省级示范区,市级生态村20个,创建省级示范村10个,创建省级镇(街)2个。所有镇(街)创建工作必须同步展开、梯次推进。

(三)申报评估阶段

中期评估:201810月;终期评估:202010月。

1.收集汇编材料。包括:技术总结报告、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创建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实施规划、系统规划、工程建设规划等;各类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各镇(街)、各部门,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

2.开展自查自纠。201810月底前,开展并完成中期评估各项建设指标自查核实工作。202010月底前开展并完成终期评估各项建设指标自查核实工作。各镇(街)、各部门对照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生态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领导小组办公机构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核查,形成详细的验收报告。

3.查漏补缺。邀请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区指导工作,根据领导和专家意见落实好整改完善措施。

4.申报验收。完成江源区生态区建设宣传片的制作,向国家、省、市评估专家组展现建设成就。编写相关材料,迎接省、市申报验收。

5.迎接评估。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评估专家组的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创建工作。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各工作小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以及任务分解表,认真履行职责,对照评估标准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同时要统筹兼顾,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创建和迎检各项任务。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区财政优先安排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资金和创建活动经费。并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争取企业、社会等多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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