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盘锦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17 22:10:02 来源:网友投稿

盘锦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和人群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我市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盘锦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盘锦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盘锦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和人群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完成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定的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常态管理等措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管理,摸清未参保人群基本情况,找准参保扩面盲点,制定有效的扩面计划,推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转变;实现人社、公安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精确化水平。2015年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2016年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二、登记对象

全民参保登记对象为我市户籍人口和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常住外来人员。

三、登记内容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信息、就业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采取先数据比对、后入户登记的方法,计划用两年时间(2015年—2016年),分4个阶段,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1.摸清参保人员信息(20153月—4月)

以养老、医疗保险信息数据为基数进行登记,摸清全市已参保人员信息。

2.进行信息比对(20154月—5月)

市人社部门通过与公安、卫计、民政、司法等部门人员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筛查未参保人员信息,并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按户籍分解到各县区、经济区及乡镇(街道)。

3.入户调查登记(20155月—12月)

通过入户调查,对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登记。各县区、经济区要抓住全民参保登记的契机,加大征缴扩面力度,确保年底前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成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目标。

4.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20161月—3月)

建立全市户籍人口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人社与公安、卫计等部门定期信息交换、比对机制。

五、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盘锦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对各成员单位和县区、经济区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人社部门负责提供社保参保信息、就业信息。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信息。财政部门负责解决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卫计部门负责提供新出生儿童信息。教育部门负责提供在校学生信息。司法部门负责提供服刑人员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参军服役人员信息。乡镇(街道)负责登记信息的整理、录入和归档。村(社区)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负责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六、经费保障

各县区、经济区负责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以未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每登记1人补贴5元的标准确定登记工作经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经济区要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作为完成社保征缴扩面的重要措施,抓紧制定本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要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完善基层平台建设,抽调人员组建专门入户调查队伍,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2.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各县区、经济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业务培训,使从事此项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等内容,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经济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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